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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检察院 制发《督促监护令》
发布时间:2024-01-03 10:45:22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每日商报讯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召开,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余杭区检察院如何能脱颖而出,摘得全国检察机关最高集体荣誉? 昨日,记者走进该检察院,了解他们获得荣誉背后的故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1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就以此法律为依据,向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监护失职的家长制发了首个《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该院检察官李圣洁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2月,余杭区检察院通过“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数字模型,发现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案发后,被害人小英(化名)已返回原籍四川,与母亲一起生活。家庭经济困难,成长环境不佳,各种不幸的遭遇导致小英心理状况恶化,并被确诊为抑郁症。

为了帮助小英顺利度过危机,余杭区检察院多次与小英居住地检察机关沟通对接,并积极为小英寻找当地合适的社工组织。同年7月,余杭区检察院决定对小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计划为她提供包括紧急生活支持、心理疗愈在内的综合帮扶措施。同时,探索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发放救助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为了解决异地签约不便的问题,余杭区检察院还与其居住地检察院、社工组织、当事人家属事先沟通,使用了“枫桥式检察e站”在线签订四方帮扶协议,根据协议,余杭区检察院将委托当地社工组织对小英开展长达2年的综合帮扶。

不过,余杭区检察院的工作并未到此结束,昨日,该院向小英母亲制发了《督促监护令》,从日常监管、监护责任、法治意识等多个方面要求小英母亲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尤其是对孩子的网络行为加以引导、教育、监督。

该案是余杭区检察院履职尽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缩影。据悉,余杭区检察院正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品牌引领”模式,努力打响“浙里花开·YU见”未检品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近年来,该院聚焦“高质效办案”,持续打造优质检察案例,成功办理以公诉程序查处网络诽谤第一案——“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首次明确将恶劣的网络暴力界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激活诽谤罪自诉转公诉的沉睡条款;成功办理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全国首案;成功办理“撞库打码”全国首案等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方利利 记者 刘迅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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