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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敞开大门 开放更多场地 浙江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逐步有序向社会开放
发布时间:2023-12-19 15:26:29

杭州日报讯 为盘活优质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底,全省开放单位要达到1500家以上,2025年达到3000家以上,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开放工作体系。为此,浙江省体育局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从场地设施开放范围来看,《意见》提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体育场地设施,总的来说就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原则上都应当向社会开放;涉密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等特殊单位,由于公众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原因,可暂不向社会开放。从场地设施开放条件来看,《意见》明确,体育场地设施与办公、经营区域相对独立或分离的单位率先开放,在开放的同时不应影响单位正常办公与生产经营秩序;开放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等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从场地设施开放时间来看,《意见》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日3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日6小时;具体开放时段、时长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如遇特殊原因需暂停开放,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为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有效机制,根据《意见》要求,在经费保障上,各地将采取相关补助措施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单位在管理、运营、维护、更新和物业、安保、购买体育场地设施公众责任保险等方面的合理支出予以补助。同时,由于运动健身客观上存在一定风险,在安全保障上,《意见》要求各开放单位根据体育场地设施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购买专项责任保险,同时鼓励进入单位锻炼的健身团体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在人才保障上,各级体育部门原则上为每个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单位配备1名基层体育委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开放工作,为健身群众提供健身指导服务,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减少运动损伤发生率。

目前,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数字化应用已经上线“浙里办”,在“浙里办”点击搜索“浙里健身”就可以进入“体育场地——机关场地预订”页面,即可实现查询、预约、导航、报修、评价等功能,老百姓动动手指就能够查询周边开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以及开放时间,也可以点击预约进场锻炼。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刘悦   编辑:叶丽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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