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期间杭州地区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日前,杭州市政府发布通告称,在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具体的管控对象是“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关于管控时段和区域,第一阶段管控时间为2023年8月8日0时至9月1日0时,杭州奥体中心场馆群区域(金鸡路-机场城市大道-江南大道-西兴路钱塘江北岸合围区域内)。
第二阶段为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
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杭州市公安局提醒,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飞行以及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围栏等违法行为,依照《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