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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
发布时间:2023-07-27 11:31:41

推进高标农田建设 强化科技装备支撑……

每日商报讯 乡村振兴又有大动作!近日,杭州市出台《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以下简称《二十三条》),并将从下个月起实施,该政策的实施,将为全面深化“千万工程”,高水平推进杭州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示范提供强大助力。

根据《二十三条》的要求,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2024年年底前,23条支持政策要在杭州各地乡村见实见效。

从《二十三条》的内容来看,主要涵盖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推动大田种出效益;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全面深化“千万工程”,打造新时代和美乡村;加快基础设施先行,打造现代化乡村范例;切实加强要素保障,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5个方面。

其中,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方面,《二十三条》提出,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为主要实施区域,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标改造,着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同时,进一步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稳产保供能力,大力发展新型综合种养模式。

《二十三条》明确,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按1万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按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补。为鼓励适度规模种粮,杭州还将对平原地区500亩以上、山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200亩以上水稻规模种植进行补助。对于推广新型综合种养模式的,市级基地一般综合种养模式按不高于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高标准设施稻蛙模式按不高于3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根据《二十三条》,在2024年年底前,杭州将按照粮油产业1000亩以上、蔬菜及其他产业500亩以上的标准,重点打造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20个。对列入建设任务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按项目主体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达2000万元。

深化农业“双强”行动主要有7条内容,包括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先导区建设、加快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开展农产品规模订单补助等。

实施《二十三条》也将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风貌,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接下来,杭州将新启动创建一批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启动建设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12条,推进建设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8个。同时,推进强村富民五个“百千亿”工程,包括培育强村公司500家以上、参与村(社)1000个以上,实现经营收益2亿元;实施飞地抱团项目100个以上、参与村(社)1000个以上,实现投资分红2亿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朱光函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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