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溪高架瓶仓互通匝道开通后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经建设单位申报,运溪高架瓶仓互通九条匝道将于近期全面开通试运行。为确保开通后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开通后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
道路基本信息
运溪高架瓶仓互通工程共有9条匝道,分别为A、B、C、D、E、F、G、H、J匝道,其中A、B匝道(良渚往杭长高速、瓶窑方向),C、D匝道(瓶窑、杭长高速往良渚方向),E匝道(仓前往杭长高速、瓶窑方向)、F匝道(瓶窑、杭长高速往仓前方向)、G匝道(杭长高速上运溪高架仓前、良渚方向)、H匝道(良渚、仓前上杭长高速方向)、J匝道(瓶窑方向上下匝道)。
二、
开通时间
2023年6月5日(周一)12时,运溪高架瓶仓互通工程A、B、C、D、E、F、G、H、J九条匝道将全部开通试运行。
三、
匝道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运溪高架瓶仓互通匝道非浙A号牌机动车不限行。
(二)禁止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三)速度管理
运溪高架瓶仓互通上匝道限速60公里/小时,下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上述道路开通后,全路段禁止停车,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