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问题”及时敲警钟
杭州日报讯 日前,临安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粮食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干部存在收受粮食采购受托方赠送礼品的情况。为此,区纪委监委迅速制定工作方案,运用“第一种形态”,因人施策开展约谈、函询或批评教育,四名干部职工主动折价上交钱款。这是临安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杭州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创新方法举措、突出精准有效、注重抓早抓小,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比如,萧山区纪委监委选聘精通业务、敢于动真碰硬的镇街在编党员担任“廉政保健员”,将日常业务管理和纪律监督有机结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报告,联动发力推动风险防控和监督关口前移。西湖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量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操作办法,结合岗位特点清单化建立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履职操作表,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上城区纪委监委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开展“回头看”,通过回访详细了解其精神状态及工作成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富阳区纪委监委结合各镇街开展的“夜学沙龙”,组织犯错干部在夜学交流中进行自我剖析,揭短“亮丑”、辣味十足,发挥紧弦醒脑、防微杜渐的作用……
今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819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85人,占总人次的76.1%。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质效,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