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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调整,二孩家庭也可享受
发布时间:2023-04-20 11:07:02

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5月1日起施行

每日商报讯 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我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第二,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第三,多子女家庭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三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

第四,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宣鸿蝶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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