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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第一百二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回应百姓关切——面对即将到来的高峰,力求“保健康、防重症”
发布时间:2022-12-19 14:48:00

12月18日,我省召开第一百二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浙大一院医疗专家,针对防疫政策及群众就医、用药、防疫物资供应情况等社会热点回应百姓关切。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省感染人群中近八成为中青年;绝大多数病例为无症状和轻症,没有出现重症危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流行毒株以奥密克戎BA.5.2和BF.7为主,暂未发现XBB和BQ.1等毒株。

第一波疫情预计明年1月中旬左右迎来高峰

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第一波疫情预计在明年1月中旬左右迎来高峰,但不排除高峰提前到来的可能,这期间又恰逢农历新年,疫情将伴随人口流动加速传播。当前,“一老一小”等脆弱人群虽然比重较小,但是专家研判,随着疫情发展,后续将逐步升高。

面对即将到来的高峰,相关部门将力求尽量延峰、有效削峰、平稳渡峰,实现“保健康、防重症”目标。记者获悉,我省已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为方便确有需要的群众开展核酸检测,总体上全省核酸采样点数量仍维持在1.7万余个,同时要求社会面采样点和二级以上医院,均提供单管核酸采样服务。

同时,我省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继续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对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车司机等继续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随着感染人群的增多,医疗机构能否满足群众的就诊需求?截至12月17日,全省开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390家,设置基层发热诊室1272个,已覆盖90%以上的乡镇(街道);全省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的床位、ICU床位均已超国家标准。同时,为缓解线下就诊压力,杭州等地创新开通了互联网医院,有效分流发热门诊的压力。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已组织专家制定完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防护方案,指导医务人员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通过科学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此外,作为重点人群,我省正在加快推进医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力争在12月28日前完成全省70余万名医务人员的接种任务。

“晚一天、少一人,都是胜利。”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我省将尽最大努力推迟感染高峰到来、压平感染峰值,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切实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抗原检测试剂每日产能达1371万人份

眼下,购药难已经成为我省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省重点加强抗病毒、清热解毒类中成药和抗原试剂等抗疫物资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其中抗原检测试剂的每日产能从上周的780万人份提高到目前的1371万人份,预计12月底将提升到2500万人份;康恩贝制药的布洛芬颗粒日产量已达4万盒,相关重点药品产能月底前有望进一步提升。

目前,我省生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有24家,生产“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大类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102家。

不少群众反馈,一些经营者存在借机哄抬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试剂、N95口罩价格,实行捆绑销售等行为。对此,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我省坚决打击囤积居奇、肆意涨价等扰乱市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发布了防疫物资价格提醒告诫书,截至12月17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发放提醒告诫函7634份,约谈相关企业761家,开展行政指导并推动问题整改270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密切与商务、发改、卫健等部门的横向协同,切实强化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434人次,共检查防疫用品经营单位10032家次。

此外,我省坚决遏制乱涨价势头。截至目前,全省共处理相关投诉举报164起,查处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案件13起。12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已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9起涉疫物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非必要不去发热门诊,非必要不到医院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感染者只是轻微不适,建议尽量居家观察,非必要不去发热门诊,非必要不到医院。居家期间早晚要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或通过互联网诊疗进行咨询、诊疗或者配药等。

目前,全省已有900余家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同时,省卫生健康委在“浙里办”“支付宝”“健康码”以及“健康浙江”微信公众号等主要服务入口发布了“发热门诊查询”应用,方便群众就近就快就医。如果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并超过3天;感到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者出现腹痛、胎动异常等情况都应该去医院进行治疗。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去医院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果确实病情原因无法自行前往的,可以拨打“120”,由救护车转运到医院。同时,我省呼吁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打“120”,为急危重症患者留出急救热线通道。

发热药物一天服用不应超过4次

针对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合理用药问题,浙大一院药事管理科主任卢晓阳呼吁:“平时家里少量储备一些常用药即可,不需要大量地囤各种各样的药。应该把目前有限的医疗资源留给最需要的、发热的、已经有症状的患者。”

比如,退烧药只需要备一种;居家治疗时,可根据病情发展的不同情形、不同阶段选择合适的药物,确保有效治疗;没有临床症状,但是抗原检测为阳性的群众,其实不需要用药,不合理吃药反而会导致一些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肾功能受损等。

一些轻症患者会出现发烧的情况,可先进行体温检测。如果体温没有超过38.5℃,建议首先选择物理降温,即温水擦浴;如果体温超过38.5℃,可以使用一些退烧药。“但是连续用药也不要超过三天,如果高烧三天不退,应该到医院的发热门诊治疗。”卢晓阳建议。

如果出现喉咙疼、喉咙干等情况,可以服用一些缓解喉咙肿痛的中成药含片,如西瓜霜含片、草珊瑚含片、金嗓子喉宝等,这些药物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的效果,这些含片也只需选择一种,不宜多种同时使用。

卢晓阳特别提醒,发热药品一天服用不应超过4次,过多服用将可能导致肝毒性、肾毒性。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陈宁 见习记者 林晓晖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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