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早上,杭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杭州多个城区陆续发布中小学期末调整方案。
拱墅区
拱墅区发布通知,区内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12月19日开始实行线上教学,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在12月23日前结束。初中同样从12月19日开始实行线上教学,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 12 月 30 日结束。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仍为1月14日。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
以下是具体通知全文——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校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降低疫情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经研究决定:
幼儿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在12月23日前结束。从12月19日开始,建议有居家学习条件的学生尽量居家学习;确无居家学习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入园学习。入园实行 48 小时核酸阴性或抗原阴性的标准,有阳性感染者的班级仍旧实行居家5天的要求。各单位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在12月23日前结束。从 12月19日开始实行线上教学,建议有居家学习条件的学生尽量居家线上学习;确无居家学习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到校学习。学生进校实行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或抗原阴性标准,有阳性感染者的班级仍实行居家 5 天的要求。各校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关心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取消期末考试,所有学科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初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从12月19日开始实行线上教学,建议有居家学习条件的学生尽量居家线上学习;确无居家学习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到校学习。学生进校实行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或抗原阴性标准,有阳性感染者的班级仍实行居家 5 天的要求。各校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关心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初中期末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29日、30日(考试方案另行制定)。
普高和职高: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 12 月 30 日结束。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仍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 1月14日前如有需求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滨江区
杭州滨江区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2月19日起,区内幼儿园幼儿停止入园,小学实行线上教学。具体内容: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从12月19日起幼儿停止入园。如有无人照护、特殊需求的幼儿可申请于12月19日—23日到园,幼儿园将落实好保育和照护服务。幼儿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于12月23日前结束。
2.小学:从12月19日起实行线上教学,建议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居家线上学习;无居家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到校学习。学生入校(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校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关心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小学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于12月23日前结束,取消期末考试,所有学科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初中:从12月19日起实行线上教学,建议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居家线上学习;无居家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到校学习。学生入校(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校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关心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初中期末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29日—30日。初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西湖区
西湖区教育局发布消息——小学和幼儿园本学期于12月23日之前结束。小学取消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以平时成绩总评来确定这个学期的学业评价。小学和幼儿园从12月19日开始,如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可以居家学习,如没有居家条件的可以继续送到学校,进校实行48小时核酸阴性或抗原阴性的标准,有阳性感染者的班级仍旧实行居家5天的要求。各单位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西湖区初中从12月19日起实行线上教学,期末考试时间为12月29日和12月30日。
钱塘区
1. 小学、幼儿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于12月23日之前结束。小学取消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以平时成绩总评来确定这个学期的学业评价。小学和幼儿园从12月19日开始,如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可以居家学习,没有居家条件的可以继续送到学校,进校实行48小时核酸阴性或抗原阴性的标准,有阳性感染者的班级仍旧实行居家5天的要求。各单位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2. 初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于12月30日结束。初中期末考试时间调整为29日和30日(考试方案另行制定),从12月19日开始,如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可以居家学习,没有居家条件的可以继续送到学校,进校实行48小时核酸阴性或抗原阴性的标准,有阳性感染者的班级仍旧实行居家5天的要求。各单位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3. 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5日。教师寒假前需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各项工作。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4. 职高与普高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的政策执行。
上城区
一、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于12月23日前结束。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各校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二、初中期末检测提前至12月29-30日进行。
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按市局通知执行。以上各年级学生本学期工作于12月30日结束。
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仍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余杭区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余杭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从12月19日起幼儿停止入园。如有无人照护、特殊需求的幼儿可申请于12月19日—23日到园,入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幼儿园将落实好保育和照护服务。幼儿园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于12月23日前结束。
2.小学:从12月19日起实行线上教学,建议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居家线上学习;无居家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到校学习。学生入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校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关心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小学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于12月23日前结束,取消期末考试,所有学科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3.初中:从12月19日起实行线上教学,建议有居家条件的学生居家线上学习;无居家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到校学习。学生入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校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好、关心好学生的居家学习生活。
初中期末考试拟定于下学期初进行;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4. 普高、职高教育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5. 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