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服务 将婴幼儿早期看护教育纳入基本教育体系
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日常洗澡,一件对普通人再简单不过的事,老年人却是异常艰难。
这几日,老年人洗澡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给出了解决办法。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依托养老服务商城,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杭州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年均增长13万人
3岁以下婴幼儿每年保持在25万-30万人
“一老一小”的服务牵动着全社会的心。截至2021年,杭州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211.1万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93.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15%,杭州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达到28.11万人,年均增长3.3%。
未来,这种增长趋势还将继续。根据预测,到2025年,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264万人,年均增长约13万人。“十四五”期间,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总数预计将每年保持在25万—30万人的区间。到2025年,按照每千人托位4.6个计算,缺口达2.9万个左右。
可以肯定,接下来杭州养老托育基础设施供给压力有增无减。
与此同时,随着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断扩大,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会不断提升。享有价格公开透明、质量均衡有保障的养老托育服务,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
高水平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如何解决“一老一小”服务需求?方案目标清晰——高水平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具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到2025年,建成“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350个,争取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0个,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全覆盖,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到2035年,建成功能完善、普惠优先、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实现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供给占比达到90%以上,高水平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从具体目标看,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街道(乡镇)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6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超过60%。
同时,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街道(乡镇)示范型婴幼儿成长驿站覆盖率达到100%。
九大重点任务 助力杭州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方案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比如,要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在自愿前提下,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要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街道集中建设养老和托幼综合体,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
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方面,方案提出支持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旧住宅配备上下楼梯的辅助器具或电梯。依托养老服务商城,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方面,将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开展老旧小区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开发适老型住宅并提供配套物业服务。
在数字服务适老化水平方面,完善社保卡、市民卡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养老服务功能“一卡通办”。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线上老年服务项目。
此外在创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方面,方案提出实现区、县(市)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单个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到2025年,各区、县(市)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组织老年志愿者广泛开展银龄互助、邻里互助活动。
同时,杭州还将加快发展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生活护理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到2025年,实现老年意外险直赔服务区、县(市)全覆盖。
将婴幼儿早期看护教育纳入基本教育体系
鼓励在新建居住区建设托幼一体化幼儿园
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方案也给出了具体任务清单。
比如要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比如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在新建居住区建设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已建成居住区更新扩建幼儿园,有条件的可附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托育机构,提升婴幼儿父母随托看护率。
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提供岗位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开通异地社保和医保,支持人才随迁老人家属、亲属来杭照护婴幼儿。
要推进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建设。鼓励将婴幼儿早期看护教育纳入基本教育体系。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设施。在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鼓励设置少儿图书馆。鼓励学校与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增加婴幼儿成长驿站、儿童之家等儿童“微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