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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在杭州主持起草第一部《宪法》
发布时间:2021-10-13 08:30:00

1953年12月27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在杭州主持起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他带领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北山路84号30号楼进行起草工作。1954年1月9日,宪法起草工作正式开始;10日在毛泽东主持下,起草小组制定了起草宪法的工作计划;2月17日完成草案初稿;随后主持起草小组通读通改,于当月24日完成二读稿;26日完成三读稿;3月9日完成四读稿。在杭州期间,毛泽东不仅主持起草工作,还亲自对宪法草案作了多次修改,写了不少批语。宪法起草工作参阅了各种不同制度国家的宪法,倾注了毛泽东大量的精力和心血,也体现了毛泽东安邦定国的雄才伟略。这部根本大法草案,后经几次修改,在同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该宪法规定了中国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宣布了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

来源:浙江党史和文献网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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